北碚区复兴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日期:2022-02-15

为建立健全山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复兴街道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委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复兴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明确街道各级林长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做到林长制工作有责、有方、有效,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强山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统筹山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在保护中科学利用,在发展中加强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

——坚持党工委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党工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相关负责人分(片)区域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统筹整合政策资金和各方力量,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针对不同区域山林资源特点和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属地管理、精准施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山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严格管控山林资源,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建立健全山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健全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起街道、村级林长+巡山护林员责任体系,实现街道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基本建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治理体系。

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森林数量、森林质量和山林资源综合效益持续显著提升,森林资源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中梁山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修复工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取得明显成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尤其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逐年减轻。

(四)实施范围

街道行政辖区内中梁山的自然保护地和林地纳入林长制实施范围(详见附件2),按林长制要求进行管理。

二、责任体系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街道、村设立林长,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接受上级林长领导与指导。复兴设街道级林长和副林长,街道级林长由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林长由街道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街道林长制成员单位有:规建环办、经发办、征地办、应急办,相应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为行业林长制负责人,对工程建设、建筑物修建、倾倒垃圾乱占林地,森林防火应急扑救等工作负责。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同时充实完善巡山护林队伍。

(二)落实各级林长职责

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压实各级林长职责。

街道级林长为属地实施林长制第一责任人,副林长负责以行政辖区为责任区域,组织实施涉林村林长制工作。村级林长负责组织落实辖区林长制工作。

街道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山林资源保护发展

工作,落实保护发展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实施山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难点问题,依法保护山林资源;组织落实山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执法,严厉打击违法侵占山林资源行为。村级林长依托巡山护林员,负责加强对山林资源巡山责任区域的巡山化管理,落实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各类破坏山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情况。

(三)完善林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

街道在农业服务中心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日常工作,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定期向上级林长办公室和本级林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至少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对该时段林长制工作进行总结和问题整改。

(四)落实工作报告制度

街道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巡林,及时处置山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每半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辖区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村级林长每周不少于1次巡林,巡林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街道级林长报告。各级林长要加强对辖区林长制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处置巡山护林中发现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落实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数量、森林质量与综合效益。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山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山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公益林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和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防森林火灾,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格控制以松材线虫病疫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2.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提高山林资源生态质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用地,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突出抓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造林成活成林率。高质量建设自然山体生态屏障和过境高速公路、铁路等生态通道,增强各类生态项目在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保护、丰富生物多样性、治理面源污染、减灾防灾等方面的生态防护功能,逐步提升生态品质。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落实绿化责任,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构建大尺度绿色生态屏障区,逐步形成宜居、宜业、宜游高质量森林城市生态体系。

3.深化林业改革,推动生态产业惠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三变”改革。突出生态价值转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用好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示范带动山林资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强森林分类经营、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特色经果林、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加强林木种苗、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和示范,支持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林产业。实施生态产品品牌战略,搭建林特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新业态开拓、新产品开发、新成果转化,实现生态产业升级发展。科学利用山林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 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二)建立落实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与整治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规范有效整治问题,发挥问题整改教育警示作用,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相应代价。

1.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拓宽山林资源损害问题采集渠道,健全监测预防网络,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山林资源损害问题发现机制,进一步织密扎牢保护网。一是全面加强巡山护林员日常巡护。充分利用巡护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巡山护林员最低上线率,确保巡山护林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增设检查哨卡,增加上岗护林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新增生态破坏点。二是加强重点问题明查暗访。针对各区域山林资源保护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林长办公室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积极探索“民间林长”、志愿者服务队等有益做法,扩大发现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来源渠道。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通过公布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各类破坏山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

2.建立落实问题整治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责任,规范流程、明确界限、依法处置、提高效率,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问题核实交办、处置整改、验收销号等工作流程,实行问题整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建立“接、转、办、督、核”问题整治工作闭环。二是明确政策界限,实行分类处置。统筹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协同整治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到位;需要阶段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打表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利用建章立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林业执法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三)建立落实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各级林长对辖区山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负总责,探索建 立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指标量化、考核公开、评价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将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造林存活率、森林督查整改率等纳入各级林长责任制目标考核指标,同时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上一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山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街道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实施“路线图”、机制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等。加强实施林长制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

(二)强化能力建设

加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强化对巡山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重点林区道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森林防灭火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能力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林长制信息发布和信息报送,广泛宣传山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每年公布山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林长制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民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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