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2. 推动经济发展。街道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把经济管理职能从直接抓经济发展转到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3. 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创新管理体制和方式,建立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策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
4. 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村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5. 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1. 设置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工青妇、老龄、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等方面职责。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等方面职责。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场镇环境卫生、社区管理、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承担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2. 设置3个公益性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东阳街道办事处不涉及机关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43.37万元,支出总计4,043.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78万元、增加40.37%,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43.3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162.78万元,增加40.37%,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收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3.3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4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78万元,增加40.37%,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收支。其中:基本支出1,635.72万元,占40.45%;项目支出2,407.65万元,占59.5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4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78万元,增加40.37%。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收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42万元,增加7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低保金和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78万元,增加40.37%。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收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42万元,增加71.12%。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新增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相关收支。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5.44万元,占24.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12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控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经费等相关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102.14万元,占2.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4万元,增加50.87%,主要原因是:一是综治维稳支出2017在上级部门专项维稳经费中列支了一部分,2018年无相关维稳经费,二是2018年为保障辖区信访安全稳定,加大治安管理、禁毒管理、基层司法业务管理,相应加大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90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加56.81%,主要原因是增加群众体育和群众文化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6.99万元,占48.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95万元,增加144.6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城乡低保金纳入财政拨款收支管理,二是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三是社区干部工资调标。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47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2万元,增加53.00%,主要原因:一是行政离退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应支出增加,二是计生特殊家庭慰问开支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70.14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
(7)城乡社区支出144.63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8万元,增加57.2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力度,增加相应支出。
(8)农林水支出561.85万元,占1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40万元,增加58.9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农村道路维护支出,二是增加防汛支出,对因洪水损坏的桥梁进行修建,三是村干部工资调标增加。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6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年度安全考核奖补和企业注册商标奖补资金。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93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增加0.9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地质灾害预防和监测相关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57.52万元,占1.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21万元,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今年街道试行劳务派遣后,临聘人员劳务费减少,相应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47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0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经费等相关费用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收入。本年支出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1万元,减少23.4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61万元,下降45.4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4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村社区联系、协调、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6.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6万元,下降55.04%,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与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0万元,减少33.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5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81批次4,0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49.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5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俭,公务接待和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采购办公家具、电脑等设施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4.3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重点项目均按照年初预算按期执行,执行率均为100%。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 东阳街道低保慰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5万元,执行数为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在节假日前发放慰问金,有效增加了困难群众收入;二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2.东阳街道清洁卫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8万元,执行数为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升街道辖区城乡环境卫生,吸引旅游等行业的招商引资;二是为辖区居民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升;三是定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使得每天产生的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避免垃圾对自然环境产生的污染。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7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