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辖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安全控制指标在区下达范围内,力争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编制原则
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分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区安委会的部署,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五、监督检查的类型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以重点检查为主,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
重点检查按照分类分级原则,以月度、季度为单位,确定本年度拟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检查频次、检查月份、重点监督检查事项、职责分工等内容。重点检查对象包括: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风险等级高、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非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中等风险等级和低风险等级的企业、场所)。
一般检查以季度为单位,确定每次专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检查月份、重点监督检查事项、职责分工等内容。检查包括:根据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监督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反映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上级的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科室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安全风险等级,整改复查的形式等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024年街道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共计7人(其中应急办在编执法2人,其他涉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科室执法人员共5人),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编制要求,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量按80%进行核减,为7人×80%=6人。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500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日×6人)(注: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共计11天法定假日)。
(二)非执法工作日估算(972日)。其中含学习、培训144日(6人×24日),考核36日(6人×6日),会议144日(6人×24日),机关值班144日(6人×24日)、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72日(6人×12日),参加党群活动、检查指导社区及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其他科室工作432日(6人×72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26日)。其中含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72日(6人×12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2日(6人×7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30日(6人×5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6日(6人×6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44日(6人×24日),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监管30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训练72日(6人×12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估算(102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日总天数,每次检查需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兼顾检查过程所需时间,确定监督检查单位总计204家(次)企业(单位)。
七、监督检查的对象
(一)辖区内监督检查单位概况。
主要涉及工商贸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养老卫生机构、临街商铺、地质灾害等消防安全领域,其中一般工业企业1家,一般商贸1298家(含临街商铺,商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农贸市场1家,学校2所,幼儿园3所,养老机构4个,医疗卫生机构1家,地质灾害监测点2个。
(二)分类分级监督检查
1. A类监督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根据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宏善·嘉康荟颐年公寓、天毅老年颐养院、天津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朝阳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大明济众医院、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房屋电梯加装、小区改造项目、机关楼栋及食堂、学校、幼儿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部分工商贸企业为A类监督检查对象,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2. B类监督检查对象(一般检查)。根据街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部分九小场所、临街商铺为B类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至少检查1(家)次,各社区全年应检查完辖区所有九小场所、临街商铺。
八、监督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各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原则上要按月、季度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未能完成当月、当季度检查的在下月、下季度工作中追加完成。因一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计划确实需要变动的,应急办应及时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修订计划。同时,各责任科室负责人要将执法检查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有效协调,合理安排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与检查,务必保证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检查,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检查,按要求定期记录领导安全履职情况以备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所涉及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置、整改,并将闭环佐证材料反馈应急办。
(二)分级履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街道、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五)严肃督查问责。街道纪工委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对各科室、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的进行通报。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警醒。
附件:北碚区朝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
北碚区朝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一、机关及食堂安全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党政办 |
王静 |
机关楼栋办公场所、食堂水电气及消防等安全 |
机关办公场所及各类设施设备、机关食堂及其食品卫生安全,机关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监管。 |
A类 |
1—12月,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
二、国有资产安全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财政办 |
王静 |
各社区 |
国有资产(街道所属房屋) |
国有资产安全情况。 |
A类 |
1—12月,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
三、学校、幼儿园、文物保护、文体经营场所、社区文体设施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文化服务 中心 |
胡丹 |
各社区 |
一、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山路小学; 二、幼儿园:朝阳、小小、七彩缤江; 三、娱乐场所:劲豪、龙鼎、潮歌、小雪红歌、红叶ktv,乐可、胡桃里网吧等; 四、培训机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和各类文体经营场所、演出比赛活动等; 五、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点。 |
检查辖区学校、幼儿园是否教委审批备案,学校、幼儿园及娱乐场所、社区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器材、消防安全情况,各类文体经营场所、演出比赛活动、文物保护等安全监管工作。 |
A类 |
1—12月,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
四、建筑施工、危旧房屋、地质灾害、防空洞、已征收房屋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规建环办 |
李蓓蓓 |
各社区 |
一、地灾点:1、文星湾库岸720段(文星村马鞍溪不稳定斜坡);2、文星湾库岸面粉厂不稳定斜坡(以上为A类,每月至少检查一处); 二、建设工地(含电梯安装,房屋装修等); 三、危旧房屋(含C、D级危房)、出租房屋; 四、防空洞安全使用; 五、已征收房屋区域。 |
1.各地灾隐患点现场安全情况;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电梯安装等基础建设工地安全情况; 3.危房、出租房屋安全情况; 4.防空洞安全使用情况; 5.已征收房屋区域安全情况。 |
1.第一项~第三项为A类 2.第四项~第五项为B类 |
1—12月,A类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1—12月,B类每季度至少检查不低于1家(次) |
五、辖区化粪池、市政设施、沿江岸线水利设施、停车场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规建环办 |
高春 |
各社区 |
一、辖区化粪池(含无主化粪池); 二、市政设施及基础设施(含小区); 三、死危树; 四、沿江岸线水利设施; 五、辖区停车场(露天及室内停车场)。 |
1.化粪池盖板是否完好,气体浓度是否超标,建立安全运行台账,组织人手定期清掏; 2.市政设施及基础设施安全情况; 3.商贸企业环境安全,污水、废气排放情况等; 4.死危树安全情况; 5.沿江岸线水利设施安全情况,是否有垮塌、损毁情况; 6.辖区停车场安全情况。 |
1.第一项为A类; 2.第二项、第五项为B类; 3.第三项、第四项未列入A、B类,根据情况抽查或发现情况及时检查处置 |
1—12月,A类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1—12月,B类每季度至少检查不低于1家(次) |
六、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物业公司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民政和社区 事务办 |
张侃睿 |
各社区 |
一、宏善·嘉康荟颐年公寓、天毅老年颐养院、天津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朝阳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大明济众医院; 二、社区办公场所。 |
1.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食品等安全及社区场所安全; 2.社区办公场所安全情况。 |
1.第一项为A类 2.第二项为B类 |
1—12月,A类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1—12月,B类每季度至少检查不低于1家(次) |
七、两违整治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城管执法大队 |
刘继昌 |
各社区 |
一、两违整治拆除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等; 二、临街门面店招店牌、装饰及构筑件相关设施安全; 三、公共区域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安全。 |
两违整治拆除施工安全情况;临街门面店招店牌、装饰及构筑件相关设施、公共区域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安全情况。 |
未列入A、B类 |
根据情况抽查或发现情况及时检查处置 |
八、危险化学品、九小场所、重点单位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应急办 |
高春 |
各社区 |
一、检查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相关单位; 二、协助区消防支队开展消防重点列管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三、九小场所等临街商铺消防安全。 |
九小场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防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重点列管单位等安全监管。 |
1.第一项为A类; 第二项、第三项为B类 |
1—12月,A类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1—12月,B类每季度至少检查不低于1家(次) |
九、工商贸企业、文创项目、醇基燃料、强弱电、燃气设施及线路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经发办 |
蔡廷波 |
各社区 |
一、朝阳农贸市场、永辉超市文星湾店、永娃鲜超市、宁登大酒店、你好酒店、无隅酒店、重庆市北碚区铭牌工艺厂等; 二、重庆洋腾百货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区千宁公寓、北碚干果建材公司、重庆彩墨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千都商场、新天地服饰等,快乐宝贝亲子乐园(滨江路)、126文创项目、北仓文创项目; 三、醇基燃料餐饮使用单位、电动车充电桩设施设备; 四、辖区强弱电、燃气设施及线路安全(含“飞线充电”)。 |
重点工商贸企业、文创项目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情况;辖区醇基燃料餐饮使用单位、电动车充电桩设施设备、强弱电、燃气设施及线路安全情况。 |
1.第一项~第二项为为A类 2.第三项为B类 3.第四项未列入A、B类,根据情况抽查或发现情况及时检查处置 |
1—12月,A类每月至少检查2家(次); 1—12月,B类每季度至少检查不低于1家(次) |
十、食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属地监管检查
责任部门 |
责任领导 |
责任社区 |
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场所名称 |
检查内容 |
类别 |
计划安排 |
朝阳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应急办 |
谢晓峰高春 |
各社区 |
餐饮:宁登大酒店、如歌饭店、陶然居、张豆花馆、一斗鲜老火锅店、铭鼎老火锅等; 二、养老服务中心:宏善·嘉康荟颐年公寓、天毅老年颐养院、天津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朝阳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山 路小学; 幼儿园:朝阳、小小、七彩缤江; 四、辖区药店、小商店、小餐饮店等; 五、辖区特种设备安装及运行、使用情况。 |
养老中心、餐饮企业、学校、幼儿园、临街商铺等食药品经营执照及食药品安全使用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
1.第一项~第三项为B类 2.第四项、第五项未列入A、B类,根据情况抽查或发现情况及时检查处置 |
1—12月,B类每季度至少检查不低于1家(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