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市、区有关安排,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重庆市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北碚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压实企业(用户)主体责任、部门属事责任、镇街属地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全链条“大起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推动城镇燃气油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油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标本兼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根本,采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完善法规标准、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科技赋能等治标治本措施,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着力破解城镇燃气油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促进城镇燃气油气安全长治久安。
坚持全面整治、系统治理。围绕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开展整治,突出抓好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整治攻坚,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坚持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围绕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排查盲区死角、企业安全管理漏洞和部门安全监管执法空档,形成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管理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油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提高监测感知、风险研判、隐患整治等事前预防水平。
(三)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油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城镇燃气油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油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经前期摸排,我辖区不存在燃气油气生产和充装企业问题,本方案重点任务主要是排查整治燃气油气“问题环境”、器具销售环节和监管执法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朝阳市场监管所)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油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经发办、规建环办、各社区)
(三)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应急办、经发办、各社区)
2.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应急办、经发办、各社区)
3.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千克“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朝阳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各社区)
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办、规建环办、各社区)
(四)深入排查整治燃气油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对餐饮企业(用户)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开展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经发办、应急办、各社区)
2.对餐饮企业等单位用户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加强督促指导,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应急办、各社区)
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医院等使用燃气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安全管理纳入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相应台账。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督促使用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的餐饮企业(用户)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治隐患。推广智能型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鼓励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燃气安全服务。(经发办、应急办)
2.督促使用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的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酒店、医院等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治隐患。推广智能型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鼓励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燃气安全服务。(应急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社事科)
3.督促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管道、燃气阀、燃气安全装置等燃气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经发办)
4.各社区将居民用户燃气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社区、物业等作用,将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检查、隐患整治、应急处置、燃气设施保护等融入相关工作中,确保居民用户入户检查到位、隐患整治到位,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户内软管安全排查整改、安全装置加装等工作顺利实施。(各社区)
(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1.严格执行燃气特种设备相关法规,细化明确液化石油(二甲醚)气瓶及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等环节安全监管法律责任。
2.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严格执行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监管规定。对商用燃气灶、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产品,在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或恢复生产许可后,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监管。建立对气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地铁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各社区、相关科室、企业要建立燃气安全宣传制度,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月度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本地区、本系统宣传资源,按月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2.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岗位实际,制定中长期和年度、月度培训教育计划,常态化、系统性开展全员法治教育、安全风险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区教委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街道、社区、物业、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各类安全会议培训内容,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燃气经营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燃气专业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力度。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
在前期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对燃气油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
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油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加强燃气油气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
深入剖析燃气油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实行标本兼治,突出源头管理。2025年底前,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油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管理体制,强化燃气安全综合管理责任和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燃气油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燃气油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油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
成立朝阳街道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冬妮任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朝阳市场监管所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经发办,集中攻坚阶段办公室组成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日常调度、督导、协调等工作,经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责任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既要防止排查整治死角空挡,也要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油气安全风险隐患。要组织动员燃气、特种设备、消防、危险化学品、燃气产品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燃气企业、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机构等单位参与排查整治、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真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举报电话:68351307;举报公众号:只此朝阳),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油气安全风险。
(三)建立台账
各社区、相关科室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的对象、风险隐患逐一登记在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四)严格执法
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影响恶劣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科室,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定期研究、督导燃气安全,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制约、影响燃气安全的重大问题,采取措施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分管各项工作的同志,要抓好具体落实,把燃气安全纳入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一并研究、一并布置、一并检查,齐抓共管。专项整治期间,街道每个月要调度一次燃气安全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健全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建立完善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动态的宣传报道,公开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曝光重大隐患、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整治氛围。
(三)按时报送信息
各社区在集中攻坚阶段每月12日、26日前,全面巩固提升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每月23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及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隐患闭环台账(附件2)。办公室联系人:郭兰、王仪,联系电话:68351307,邮箱:2968028787@qq.com。
附件1:朝阳街道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3.09-2023.12任务分工表
附件2:朝阳街道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隐患闭环台账
附件1
朝阳街道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3.09-2023.12
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科室名称 |
分工职责 |
持续时间 |
备注 |
1 |
经发办 |
牵头组织专项整治检查。做好社区、科室等内部整治任务梳理、督促及沟通协调工作,搜集报送整治情况。 |
2023年9月至11月 |
经信、商务 |
2 |
应急办 |
会同经发办共同督促社区、科室及有关单位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牵头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专项检查中拒不整改的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者移交上报,确保闭环。 |
2023年9月至12月 |
应急、消防 |
3 |
民社办 |
负责对辖区养老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医院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2023年9月至11月 |
民政、卫健 |
4 |
文化服务中心 |
负责对辖区教育机构、学校、文化娱乐、旅游景区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2023年9月至11月 |
教育、文旅 |
5 |
各社区 |
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地毯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辖区餐饮等燃气油气生产经营单位隐患并督促整改,强化日常巡查整改,建立检查台账备查。发现安全隐患,立查立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 |
2023年9月至11月 |
|
6 |
朝阳市场监管所 |
落实北碚安委办发【2023】40号文件要求开展辖区专项检查。 |
2023年9月至11月 |
附件2
朝阳街道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隐患闭环台账
报送社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排查整治 情况 |
已排查用户总(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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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及设施排查隐患数量(个) |
管道及设施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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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具排查隐患数量(个) |
燃气具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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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置排查隐患数量(个) |
安全装置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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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气环境排查隐患数量(个) |
用气环境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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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排查隐患数量(个) |
安全管理隐患完成整改数量(个) |
|||
执法处罚 情况 |
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 |
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数(次) |
||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次) |
|||
处罚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次) |
处罚违法违规行为人(次) |
|||
公布典型案例(起) |
向其他部门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次) |
|||
督促 情况 |
督导次数(次) |
通报次数(次) |
||
约谈次数(次) |
警示教育次数(次) |
注:此表为累计数据,由各社区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