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招标项目蔡家岗街道修建锦林小学人行便道工程项目已由蔡家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办事处,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街道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取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认承包商。
一、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1.1.项目名称:蔡家岗街道修建锦林小学人行便道工程项目;
1.2.建设地点:蔡家岗街道锦林小学和朗诗乐府小区旁;
1.3.项目概况:钢结构步道及水泥步道建设,树木移除,不锈钢栏杆安装等。
1.4.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范围的所有内容为本次招标范围。
1.5.计划工期: 35日历天;
1.6.招标控制价:370711.87元(大写:叁拾柒万零柒佰壹拾壹元捌角柒分)其中包含文明施工费和措施费等;
1.7.工程主要内容:包工包料,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和验收标准。甲方聘请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审核报告等属于合同约定的附件内容(具体见附件)。
1.8.施工中未列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按厂家技术要求和甲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二、承包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1-6项检查内容:投标申请人提供诚信申明(格式附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时间及报名
2024年 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止。报名方式:在公告时间内,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传至1273252045@qq.com,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响应。
四、投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15日9 时30分起至 2024年 11 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五、评审程序
1.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核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同时核验投标单位资质(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投标申请人须知1.4款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上述资料,请投标人随身携带一份。若投标人无法在现场提供上述身份证明及资料,业主当场退回投标申请文件。
2. 通过审核的具有相关资质、资格的投标申请人若超过10家(含10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公开随机抽选10家进入开标会;通过审核的具有相关资质、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0家且多于3家(含3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投标的全部进入开标会。若少于三家,则宣布流标,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满足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仍少于三个,按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申请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3. 在确认文件密封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相关内容;按投标申请人须知1.10款的要求审核 10 家单位的报价是否超限价并由评选小组相互传阅,确认宣读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果10家单位中有废标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开标会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业主有权从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承包商中递补。
4. 开标按最低价中标方式评标,评出中标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若最低报价出现相同的情况,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付款方式
1.因项目前期施工单位违约未继续施工,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在中标、签订合同并完成技术交底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项目探勘并组织人员机具等施工。
2.乙方如在正常情况下 35天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甲方将扣除乙方10%工程款;如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乙方除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外,甲方将暂扣乙方60%工程款;待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情况支付暂扣款。
3.甲方将扣除总工程量5%的质保金,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无重大质量或安全隐患,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质保金。
4.乙方按期完成工程并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支付60%工程款,待结算审计通过之后,甲方在15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款项(除质保金外)。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3%支付违约金(不计利息)。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https://www.beibei.gov.cn/jz/bbqcjgjd/)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公开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公开招标要求内容。
3.施工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操作不当、防护不到位等情况造成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施工中,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严禁无证上岗、挂证上岗等情况发生。尤其是焊工、电工等。
5.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量,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行业标准。
2.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
担保形式:银行转账,中标通知书发放日开始3个工作日内转账;
担保金额:抽取控制价的10%;
2.2.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接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并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将履约担保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2.3.履约担保的退还
2.3.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
2.3.2.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他类似的费用或者受益;
2.3.3.如施工单位该项目未完工,或者中途停工且经甲方要求仍不复工的,甲方有权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规定
1.承包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项目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业主对中选投标人的工作要求
中选投标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放日开始3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的转账,且在转账完成后与业主方签订合同,总计3 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和合同签订;因中选投标人原因未转账和签订合同,则依序递取排序第二、第三的备选投标人为中选投标人。若三者全部放弃,则重新发布招标文件。放弃招标、中选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第二次招标活动。
十、附件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
附件三、图纸
附件四、合同
附件五: 投标申请文件及格式要求
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凤栖路8号
联 系 人:丁香
联 系 电 话:18702355622
代理机构: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西霞路18号融创金茂时代16幢12-1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15826337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