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本指南。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党政、党群、经济发展、民政和社区事务、平安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和环保、应急管理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 街道办事处领导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
2. 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值班电话;
3.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 工作动态、公示公告;
5.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1.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门户网站(http://www.beibei.gov.cn/jz/bbqcjgjd/)。
2.“今日蔡家”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搜索公众号:今日蔡家)。
(二)线下渠道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凤栖路8号)查阅政府信息。
(三)其他渠道
本机关在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在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eibei.gov.cn/jz/bbqcjgjd/)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凤栖路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邮政寄递。
收件人: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办事处;
收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凤栖路8号;
邮政编码:400707。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凤栖路8号;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8277008。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3号;联系电话:023-68297779)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信访投诉渠道
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信访接待大厅(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街道同兴园区二路109号);
邮编:400707;
咨询-投诉电话:023-68322916;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网络信访投诉渠道:http://xfb.c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