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蔡家岗街道办事处(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培育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统一起来,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推进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服务体系,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城市低保、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是承办区委区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如协助区征地办做好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

(二)单位构成

蔡家岗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内设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与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文件规定,街道还含有纪工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职能职责。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6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6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69.24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5.33万元,国防支出6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1.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4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3.49万元,农林水支出406.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7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4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8.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69.57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8.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69.5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健  电话:023-6832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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