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温泉街道办事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2024年继续施行)
        日期:2024-12-09

        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具有北碚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肢体、视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75元。

        四、申请材料

        1、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调查核实—>街道审核—>审核后公示—>民政局审批—>发放特困证和特困金

        六、办理时间、地点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温泉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北碚区北泉路289号208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023-6835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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