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行政执法。具体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二)单位构成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4.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
北温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北温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春露 联系方式:(电话:023-6835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