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殡葬、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村)便民利民服务和公益服务,指导社区(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村)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社区(村)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3.负责宣传贯彻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辖区旅游业发展工作,做好融媒体、舆情管控、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
4.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辖区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贯彻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的方针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服务社会救助和城乡医办理相关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退役军人。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市场规范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统计、减轻农民负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惠农资金兑付、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设置内设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设置事业站所6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43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1.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0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43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2.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5.19万元,农林水支出61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6.6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6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1.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6.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8.1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9.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9.36万元,比2021年增加60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37万元,比2021年减少3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下沉在职人员中事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全部调离街道市政执法大队;项目支出3739.99万元,比2021年增加638.1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城市品质提升、农林水投入,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万元,比2021年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农村旧房整治专项补助9.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6.2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9.7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与2021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比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2.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39.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胡春露 联系方式:(电话:023-6835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