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殡葬、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村)便民利民服务和公益服务,指导社区(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村)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社区(村)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3.负责宣传贯彻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本辖区旅游业发展工作,做好融媒体、舆情管控、广播电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
4.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辖区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贯彻落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服务的方针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服务社会救助和城乡医办理相关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退役军人。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市场规范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统计、减轻农民负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惠农资金兑付、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设置内设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设置事业站所6个: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30.6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52.1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552.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3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2.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8.51万元,农林水支出195.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52.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2.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30.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0.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0.67万元,比2020年增加5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93万元,比2020年增加222.1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政下沉人员12人,主要用于保障市政下沉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74.73万元,比2020年增加33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城市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等,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缙云山综合整治、村社区运转等重点工作。
北温泉街道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6.3万元,比2020年或增加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 万元,比2020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5 万元,比2020年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政下沉执法车一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6.7万元,比上年增加75.66 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市政下沉人员12人,增加了执法车1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274.7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1 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尹晓敏联系方式:电话:023-6835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