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9-27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二是领导、管理和积极发展街道经济,壮大街道经济实力,推动经济发展;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四是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等制度建设,搞好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六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街道设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内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6大行政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3大事业机构。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56.66万元,支出总计3,956.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94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启动了缙云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及政府增加了对环境整治等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56.6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89.94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启动了缙云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6.6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5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94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启动了缙云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出434.7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510.09万元,占38.17%;项目支出2,446.57万元,占61.8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5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94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启动了缙云山环境整治工作,增加的财政收入只要为满足此项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94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启动了缙云山环境整治工作,支出434.7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3.73万元,占27.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机关运行、行政人员工资等支出。

    (2)国防支出2.60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民兵训练等相关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53.98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治安维稳等相关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69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其他相关文体支出。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14.30万元,占3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低保、社会救助、优抚等相关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1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是用于计生特扶等相关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434.74万元,占1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缙云山综合整治。

    (8)城乡社区支出576.53万元,占1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城管执法以及城乡社区清洁卫生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332.43万元,占8.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村干部补贴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4.90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交通劝导站劳务费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84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商标注册等相关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14万元,占1.29%,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地灾防治相关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5.18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36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单位临聘人员纳入社区干部管理,该部分人员工资由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8万元,下降10.4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会务等相关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笔预算及支出为今年新增,内容为地灾整治劳务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82万元,下降71.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22万元,下降73.4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缙云山综合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下降76.30%,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本单位两辆公车调济至其他单位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1万元,下降76.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本单位两辆公车调济至其他单位使用。

公务接待费7.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的用餐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3万元,下降65.8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2万元,下降66.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8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85.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印刷费、信息网络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7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因为缙云山综合整治等工作加班带来的相关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6万元。卫生管理项目资金205万,分别用于农村清洁保洁员聘请及外包服务,各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聘请,区百日攻坚各社区整治经费,城市外包区域服务费,无主化粪池清掏,各村、社区市容环境突击整治费用等。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共计331万,全部用于保障北温泉街道低保家庭生活。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卫生管理经费和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着力保障农村清洁卫生水平,累计投入30.8万元,聘请保洁人员对缙云山健身步道进行保洁,对农村公路沿线、边坡垃圾箱体转运点进行服务外包,环境卫生效果得到明显提高。切实衔接主次干道以外社区及背街小巷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投入62万元,对楼道口、边坡、市场周边、卫生死角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投入19万元,利用区百日攻坚整治的契机,组织各社区自查自改对各重点区域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对双元大道及金龙湖工业园区的市容秩序进行了重点整治,整治店招店牌12块,拆除大型广告8处(500平方米),整治占道经营点15处,清理扣押占道各类占道物品20余吨(5车),特别是立案查处占道经营车辆门店6个,拆除占道停车收费亭2处。为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的目标,街道斥资58万元,从2018年7月份起,对3个社区进行了“城市环境卫生外包试点”。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脏乱差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加大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率,全力提升道路保洁水平——使街道更加干净整洁。投入4.5万元,清掏辖区无主化粪池84个次(含: 31个无主化粪池清掏62次(一年2次),问题化粪池,清掏22次,应急抢险背街小巷损坏下水管道5次,保障了辖区各老旧“三无”小区的居住环境和临街卫生。执法大队及各村、社区完成上级交办、市容秩序、市容环境、突发情况,接待保障等突击整治150起,累计投入30.7元。有力的保障了街道“大城智管,大城细管,大城众管”目标建设,实现“北碚更洁净”。

北温泉街道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向民政局提交低保户基本情况和资金预算情况,经民政审核通过,向区财政申请划拨项目资金到专户,街道通过银行代发到低保对象账户。2018年北温泉街道共向10531人次低保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1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28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1万元。上级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为100%,北温泉街道发放率、及时率100%。北温泉街道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单独核算。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坚持按月与银行对账及时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强化内部控制,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月发放资金,到12月底全部划拨完毕,达到预期目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6148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