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8-24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北温泉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二是领导、管理和积极发展街道经济,壮大街道经济实力,推动经济发展;三是搞好社会管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四是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五是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等制度建设,搞好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六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街道设党政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内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6大行政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3大事业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266.72万元,支出总计3,266.7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61.12万元、下降7.40%,主要原因是去年有一笔光电公司经费5,499,000元,纳入决算,而今年未纳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26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6.7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6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2.12万元,占50.27%;项目支出1,624.60万元,占49.7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6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12万元,下降7.40%。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12万元,下降7.40%。以上两项变动主要原因是去年有一笔光电公司经费549.9万元,纳入预决算,而今年未纳入。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52万元,占31.82%;国防支出1.99万元,占0.06%;公共安全支出196.20万元,占6.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88万元,占1.7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9.12万元,占26.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01万元,占2.69%;城乡社区支出626.61万元,占19.18%;农林水支出281.28万元,占8.61%;交通运输支出8.04万元,占0.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65万元,占0.3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73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89.69万元,占2.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71万元,较上年减少163.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退休费交由社保局发放,相应人员经费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552.41万元,较上年增加69.8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工作人员增加,增加了工作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28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法国、德国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招商推介以及友诚合作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因公出国任务是6月临时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费用,该笔费用属于2017年新增。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维稳安全、防火巡山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夏连续高温,防火巡山任务加重,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21.99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9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1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89批次,2,602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50元,无车均购置费,车均维护费6.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水电等基本运行费用、办公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4.75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均为货物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分没有实施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6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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