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骏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2天后可通过“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具体意见。)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4年9月22日24时前,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提交陈述申请,我委不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区住房城乡建委窗口。
邮编:400700,联系电话:63221157。
重庆市北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重庆骏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骏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贰级 |
同 意 |
2 |
重庆墅改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 |
不分等级 |
同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