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第一批)
日期:2024-06-12

序号

调解权名称

权力主要依据及层级

具体条款

备注

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重庆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行政机关可以对下列争议纠纷进行调解:(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产生的争议(以下简称行政争议)。

2

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适用行政调解的民事纠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行政机关调解的其他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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