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
日期:2012-08-20

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工作

方案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在建在监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重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按照市城乡建委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城乡建委制定出《北碚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稳定  通知

                                                                                                                                                                                                      

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8月6印发 

         

 

 

 

 

 

 

 

 

 

 

 

 

 

北碚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城乡建委及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现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清醒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此次专项活动结合了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进一步强化、硬化和实化,对前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和突破,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筑安全生产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坚决维护全区稳定的安全形势,全力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区城乡建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黄荣松

副组长:王森林、杨小汝

成 员:质监站、安管站
  三、行动重点
  (一)硬化打非治违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措施
  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目前,“打非治违”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这是专项行动的攻坚阶段,务必进一步强化、硬化和实化此阶段的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硬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对八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必须按照“四个一律”的规定进行严厉打击、彻底整治。即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攻坚
  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贯彻落实,并根据自身工程特点,编制可操作性强,能真正指导施工,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同时,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时应严格执行专项方案,不得擅自修改、调整方案,如确需修改时,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重新报审,修改较大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 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等行为。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

4. 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5. 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6.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不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和高切坡的开挖及支护、高大支模系统、临边和洞口等安全防护不到位,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活动时间及方式
  此次专项活动,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结束。活动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区城乡建委监督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81之前)。各有关单位根据本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百日攻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81930)。各有关单位按照行动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职责,督促本企业的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活动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在监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攻坚阶段(101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各有关单位认真分析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2日内)。各有关单位及时对“百日攻坚”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期间安全稳定既是全区各级各部门首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市复杂易变的安全形势和打非治违“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同时,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对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的辨识能力,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切实防范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委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组织强制教育学习。
  (三)严格监督管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日常安全监管,加强管控。特别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控,做好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高边坡、深开挖、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切实预防坍塌、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除事故隐患。区城乡建委将在专项行动期间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监督排查工作。加大重点时段部位、非法违法突出地区的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当场消除;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人,做到措施、经费、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
  (五)强化应急值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十八大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储备,保障人员物资,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单位领导要在最快时间、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科学调度,妥善处置,把事故灾难及风险降到最低,保障救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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