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公共保障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共租赁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3)负责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

(4)负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保障人员的审核批准、廉租住房已保障人员的动态管理;

(5)负责经济适用房建筑确认的初审、经济适用房申购人员的审核批准及经济适用房后期监管;

(6)负责公共租赁房申请资格初审、公共租赁房的后期监管

(二)单位构成

综合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工程安全办公室、住房管理办公室、信息数据办公室、廉租房房管中心、两江名居房管中心、碚都佳园房管中心、缙云新居房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822.5万元,主要是廉租房管理市级补助资金经费拨款增加71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7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15.8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32.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899.1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17.4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3.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3.96万元,比2021年增加8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71万元,比2021年增加10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32.25万元,比2021年增加71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廉租房管理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廉租房维修维护及管理等重点工作。

北碚区公共保障住房管理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1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1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21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1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2.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玮  联系方式:023-6824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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