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情况公示
日期:2023-03-31

一、委托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二、受委托单位

镇:静观镇、施家梁镇、童家溪镇、澄江镇、天府镇、柳荫镇、三圣镇、金刀峡镇。

街道:天生街道、朝阳街道、北温泉街道、龙凤桥街道、东阳街道、蔡家岗街道、歇马街道、水土街道、复兴街道。

园城管委会: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片区管委会、蔡家智慧新城管委会、缙云人文科技城管委会、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缙云山北碚片区园管委会。

三、委托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委托行政执法范围

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以及核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具体事项为《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修订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事项的通知》(北碚应急发〔2021〕33号)所明确的45个行政处罚事项。

五、委托行政执法权限

依法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委托行政处罚种类。

(1)行政警告。

(2)行政罚款:对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组织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对公民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组织处3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受委托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的规定办理。

3.对法人或组织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受委托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的规定办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委托单位对受委托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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