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碚区人民政府和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 50万吨以下(不含50万吨)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新建露天采石场除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3.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4.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5. 北碚区应急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7. 《北碚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8. 《重庆市北碚区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区应急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
9. 北碚区安全生产阶段性规划;
10. 北碚区应急局财政预算情况;
11. 北碚区应急局财政决算情况;
12. 北碚区应急局公务员、事业人员以及非在编人员招聘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为: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门户网,网址:www.beibei.gov.cn/bm/qy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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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访投诉渠道
来信来访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清路77号北碚区应急管理局203室
邮编:400700
联系方式:023-68863763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网上信访投诉渠道:http://113.250.48.189:9080/web/index
四、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门户网(网址:www.beibei.gov.cn)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 当面提交。地址:北碚区云清路77号B栋2楼;
联系方式:023-68863763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 邮政寄递。收件人:法制宣教科;收件地址:北碚区云清路77号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400700。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 EMS 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23-68867237。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 人以上(含5 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 至5 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五、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1. 本机关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局法制宣教科;
2.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清路77号B栋2楼;
3.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 联系方式:023-68863763。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3号;联系电话:023-68297779)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