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主要职能有以下十九项: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完善)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协同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碚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街镇及志愿者等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区级救援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园区管委会落实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3)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
(17)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18)协调向国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灾防治、防灭火等工作经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应急管理局为独立编制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
下设两个副处级事业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应急救援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应急局设置6个行政科室,应急救援中心内设5个科室。执法支队内设3个执行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509.34万元,支出总计2,509.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1.39万元、 增长89.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物资储备库建设656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173万元,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3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0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1.9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物资储备库建设656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173万元,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300万元。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2,509.3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50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1.39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物资储备库建设656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173万元,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04.71万元,占44.0%;项目支出1,404.64万元,占56.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9.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1.39万 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物资储备库建设656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173万元,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37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物资储备库建设192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17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86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物资储备库建设192万元,专职消防队建设资金17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5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4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5.61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1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50.65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0万元,增长 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2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物资库建设资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1.45万元,占7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体检费等;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22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4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中餐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6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物资储备库建设464万元,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300万元。本年支出76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3.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物资储备库建设464万元,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资金3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9万元,下降38.5%;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7万元,下降15.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08万元,主要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通行费、油费、保险费、年审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8.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9.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阶段用车较少。
公务接待费5.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应急局的各种检查、督查、验收等。区级部门协商工作、区县应急局交流、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68.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7万元,下降28.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阶段接待较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525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3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中餐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4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84.5%,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多采用视频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年末增加全区应急人员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7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0%。主要用于采购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电脑及笔记本。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物资储备库建设、特殊岗位津贴、安全生产基金、应急管理工作专项、应急队伍建设、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等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418.64万元。项目资金的支出大大提升了我局应急监管能力,夯实了基层基础,安全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促进了全区各行业安全工作的开展,有效防控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自评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基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华军,1592261797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A) |
全年执行数 (B ) |
执行率(B/A , %) | ||||||||
年度总金额 |
155.84 |
91.99 |
59% | ||||||||
其中:上级资金 |
|||||||||||
区级资金 |
155.84 |
91.99 |
59%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有效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全区安全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安全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80%以上。 |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有效。2020年,全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20人,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27人)以内。较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重点目标任务完成率 |
百分比 |
= |
100% |
40 |
100% |
10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安全基本面提高率 |
百分比 |
> |
80% |
40 |
90% |
113% |
4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百分比 |
> |
80% |
20 |
90% |
113% |
2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北碚区应急管理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华军,1592261797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 (A) |
全年执行数 ( B ) |
执行率(B/A , %) | ||||||||
年度总金额 |
127 |
126.84 |
100% | ||||||||
其中:上级资金 |
|||||||||||
区级资金 |
127 |
126.84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局机关运转正常,日常监管执法和应急指挥与救援工作顺利开展;24小时值班值守正常;事故查处依法有序;举报核查与奖励符合规定;全面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取得年度考核好成绩。 |
全局安全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与救援、指挥、调度等工作有序开展,调查事故14起,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95.11万元,建议追究政府部门纪律责任3人次,建议追究刑事责任4人次。年度考核获全市、全区先进等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作失误率 |
百分比 |
≤ |
5% |
40 |
0% |
100% |
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机关运转正常,群众安全感增强 |
百分比 |
≥ |
80% |
30 |
80% |
10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百分比 |
= |
90% |
30 |
90% |
100% |
3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86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