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区编办“三定”方案,我局主要职能有以下十四项:
1.组织起草、拟订地方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依法开展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巡查督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镇(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负责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
5.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9.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及资格考试工作和区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10.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2.负责全区小煤矿安全生产和国有煤矿属地安全监管工作。
13.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安监局是独立编制机构,是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
根据区编办核准编制人数45人,截止2017年12月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044.84万元,支出总计4,044.8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7,445.92万元、下降64.80%,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4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4.8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4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61万元,占23.13%;项目支出3,109.23万元,占76.8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由于部门资金是总预算按照部门实际支出数核拨,所以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4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45.92万元,下降64.8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煤矿关闭奖励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3.40万元,增长424.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安全生产基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45.92万元,下降64.8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煤矿关闭奖励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3.40万元,增长424.32%。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支付煤矿关闭奖励资金和安全生产基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77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9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13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节能环保支出2,420.00万元,占59.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支付煤矿关闭奖励资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53.45万元,占3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开支各种专项资金;住房保障支出38.49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购房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2.02万元,较上年增加27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63.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38万元,用于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要求执法全覆盖,外出检查企业较上年有所增加,且车辆年久,维修费增多。
公务接待费1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各处及各部门到我部门学习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3,4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8.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0.48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今年召开了安监培训会议,培训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办公楼搬迁购置家具。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继续加强了各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了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预算资金的安全运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886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