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5日13时49分许,重庆市北碚区灵犀大道(绕城高速歇马立交至蔡家立交)歇马隧道5号停车港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两车受损。
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碚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交通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等部门组成的“重庆北碚‘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重庆北碚“3·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
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在道路行驶时,对前方道路观察不够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造成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重庆黄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越汽车配件公司”)。事故车辆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所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243049110499,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铜合路509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国,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整,成立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汽车配件原辅料、汽车配件工装模具、摩托车配件、摩托车原辅料、摩托车配件工装模具、家具材料;提供汽车配件生产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渝交运管许可渝字500***454号,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证件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
(二)事故相关车辆情况
1.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登记所有人为黄越汽车配件公司,品牌型号为东风牌DFL***XYB9,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辆识别代号为LGA***8012156,发动机号码为78**65,注册日期为2015年9月17日,强制报废期止2030年9月17日。道路运输证号为渝交运管渝字50022***25号,发证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该车保险投保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保险日期为2022年9月17日0时至2023年9月16日24时(交强险、商业险)。
2.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实际所有人为程*贵,厂牌型号为向鹰牌三轮车,电机号及型号为K18H152***295QZS,该车未购买保险。
(三)当事人基本情况
1.杜*军,男,汉族,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户籍地址为重庆市綦江区***,驾驶证及身份证号为5102231***0018,准驾车型为B2E,驾驶证档案编号为500***8177,初次领证时间为2005年3月17日,驾驶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3月17日至长期。从业资格类别为J-货运,有效期至2026年3月26日。2021年6月30日,杜*军与黄越汽车配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驾驶员,负责该公司货物运输,事发时杜*军正驾驶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运送货物。
2.程*贵,男,汉族,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员,身份证号码为5102321***7719,户籍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程*贵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四)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及车辆管理情况
该公司设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了安全部门考核,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货车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对驾驶员杜*军在内的公司员工开展了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该公司共有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在内的两辆固定货运车辆,负责运送货物,车辆和驾驶员由物流部统一管理、调派。公司售后部门或客户驻厂售后将运输订单需求通过微信群(黄越公司物流群)发布,物流部仓管发货员收到订单信息后,即安排司机送货,在送货订单较多、公司内部货运车辆无法满足运输需求时,则联系三方车辆送货。
(五)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3月14日晚上,黄越汽车配件公司物流部仓管发货员通知杜*军于3月15日向李尔长安(重庆)汽车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运送货物。3月15日6时30分许,杜*军驾驶装有车辆座椅填充物的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从黄越汽车配件公司出发,送至目的地之后再返回公司装货,继续下一次运送。13时许,杜*军驾驶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从黄越汽车配件公司出发,开始第三趟货物运送。13时49分许,当车行驶至重庆市北碚区灵犀大道(绕城高速歇马立交至蔡家立交)歇马隧道5号停车港路段时,遇行车方向道路前方程*贵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同向行驶,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与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尾相撞,后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侧翻倒地起火,造成程*贵当场死亡、两车受损。
(六)事故现场道路情况
现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灵犀大道(绕城高速歇马立交至蔡家立交)歇马隧道5号停车港路段,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双向六车道,道路走向为北碚区歇马方向往北碚区蔡家方向,灵犀大道歇马上道处设有禁止三轮车通行标志。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该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程*贵,男,户籍地为重庆市璧山区***,身份证号码为51023219***19。
二、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杜*军立即下车查看情况,拨打了120救援电话、110报警电话,联合经过的群众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对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实施灭火。医院接到120救援电话后,120急救车辆立即出发赶到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确认程*贵已当场死亡。110接警后,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安全防护、疏导交通、现场勘验等工作。
(二)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黄越汽车配件公司积极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目前,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医院、交警等单位反应及时、处置迅速,黄越汽车配件公司积极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未造成损失的扩大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当事人杜*军驾驶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上道路行驶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对此次事故发生起全部作用,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
四、事故相关鉴定和认定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0900120230000041号)认定:当事人杜*军驾驶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上道路行驶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对此次事故发生起全部作用;当事人程*贵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与此次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2023)车检字第610号鉴定书意见:未发现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车轮胎、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存在机械方面的问题;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2023)车速鉴字第612号鉴定书意见: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事发时速度为55km/h~59km/h。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2023)车速鉴字第611号鉴定书意见: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事发时速度为28km/h~29km/h。
五、对事故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
杜*军,男,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驾驶渝*87号重型厢式货车上道路行驶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杜*军的违法行为对此次事故发生起全部作用,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已由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立案侦查。
(二)黄越汽车配件公司
该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货车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对驾驶员杜*军在内的公司员工开展了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调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存在与本次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
(三)监管部门
事故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关监管部门存在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未发现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六、事故教训
本次事故暴露出杜*军安全意识淡薄,对前方道路观察不够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和程*贵安全意识淡薄,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等问题。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的特点,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建议:
(一)黄越汽车配件公司应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加强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的意识,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出车班次,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二)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和检查巡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三)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曝光日常交通违法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树立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庆北碚“3·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