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区医疗保障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4.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9.负责医疗救助、区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军休干部、民政代管78104号人群、六大煤矿工伤医疗费用审核、区武警中队官兵医疗费用审核等特定人群的医疗保障工作。1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1.职能转变。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设三个行政科室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审计监督科。下属二级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北碚区药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25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5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252.35万元,主要是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结余较多,区级安排相应减少,该项目2022年经费拨款增加1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25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07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54万元其它支出9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252.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82.4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8.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46万元,比2021年增加11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9万元,比2021年增加69.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人员不断补充完善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72.56万元,比2021年增加1088.49万元,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结余较多,区级安排相应减少,该项目2022年经费拨款增加1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扶贫济困、特殊人群医疗费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万元,比2021年增加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2021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持平;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32.06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成立单位人员不断补充完善。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72.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密  联系方式:6030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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