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日期:2024-07-17


北碚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医疗机构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1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36号

重庆聚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不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46770.54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46770.54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2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37号

重庆市北碚区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4328.50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4328.50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3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38号

重庆市北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3.重复收费; 4.超标准收费。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74.52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74.52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4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39号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6465.5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6465.5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0

5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0号

重庆宏屹医院有限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串换诊疗项目;
4.重复收费;
5.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1614.18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1614.18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09

6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1号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超标准收费; 4.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0268.0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0268.0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7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2号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中心卫生院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621.85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6621.85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8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3号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责令立即改正该单位违法行为;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19743.35元,处造成基金损失1倍,即19743.35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9

渝碚医保处字〔2024〕44号

重庆北碚大明济众医院有限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689.30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6689.30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1

10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5号

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中心卫生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9690.46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39690.46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11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6号

重庆能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天府医院管理分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串换诊疗项目。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3880.61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33880.61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12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7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重复收费。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22800.39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22800.39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13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8号

重庆嘉瑞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0376.20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30376.20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14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49号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卫生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重复收费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7371.1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7371.1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15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0号

重庆北碚合谷中医院有限公司

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5964.32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5964.32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16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1号

西南大学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1347.51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1347.51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17

渝碚医保字〔2024〕第52号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2423.94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2423.94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18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3号

重庆济民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7352.54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7352.54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19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4号

重庆市北碚区东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重复收费;
4.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不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六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835.61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6835.61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5

20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5号

四联优待科技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四联康复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2.串换诊疗项目;
3.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760.4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6760.4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21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6号

重庆润之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重复收费;
4.串换诊疗项目;
5.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1887.10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21887.10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5

22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7号

重庆和瑞中西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不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45738.32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45738.32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23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8号

重庆市北碚区北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651.1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651.1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24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59号

重庆盈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9532.48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9532.48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25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0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九0五工厂职工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超量开药。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9771.7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9771.7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26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1号

重庆市北碚区缙云新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0962.57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0962.57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0

27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2号

重庆市北碚区金刀峡镇卫生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88.56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688.56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28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3号

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卫生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2726.26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2726.26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5

29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4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北碚区龙凤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0077.69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0077.69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09

30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5号

重庆北碚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520.98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520.98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31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6号

重庆市北碚区复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029.95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029.95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32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7号

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卫生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451.44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1451.44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0

33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8号

重庆北碚合美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重复收费;
4.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804.84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3804.84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6

34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69号

重庆云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2.重复收费。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393.75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3393.75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35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70号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二分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超量开药。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9505.30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9505.30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0

36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71号

重庆丰江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重复收费;
4.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39756.61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39756.61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37

渝碚医保处字〔2024〕第72号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3.超量开药;
4.超标准收费;
5.重复收费;
6.串换诊疗项。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4935.51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即64935.51元罚款。

重庆市北碚区医疗保障局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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