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21

                        重庆市北碚区信访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北碚财〔2020383号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北碚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2.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镇、街、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我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4.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镇街、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7.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负责定期召开区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编写上报会议纪要,并督办处理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      

    9.负责收集、征集人民群众对我区政治、经济、城市规划和建设、文教卫生、科技和体育等方面的重大建议,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

10.负责组织、办理区领导公开接待群众上访工作,督办落实区领导公开接待的信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北碚区信访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编制为区政府部门机构序列。领导职数为13副,内设合科、办信接访科、信访稳定协调科、案件督查科4个科室;内设1个事业单位信访投诉受理中心,领导职数为12副,内设群工科、网络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3个科室。

办领导班子成员共9人,三级调研员3人,四级调研员1人,其中男7人,女2人,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5岁。

编制总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2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在编职工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信访办、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个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机构调整情况为:由原来的区委部门机构序列改为区政府部门序列;将原来的14副领导职数改为13副;将原有的综合科、维稳科、业务科、案件督查科改为综合科、办信接访科、信访稳定协调科、案件督查科。所属事业单位增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1个内设科室。机构改革后我办财政财务无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0.9万元,支出总计84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3万元、增加3.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年敏感节点较2019年增加,用于维护稳定方面的支出上升。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42万元,占68.19%;项目支出267.48万元,占31.8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3万元,增加3.23%。主要原因是全年应急处突活动较上年有较大增加,用于应急处突的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37万元,减少45.1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节省资金,年初项目预算993.1万元支出267.4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3万元,增加3.23%。主要原因是全年应急处突活动较上年有较大增加,用于应急处突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37万元,减少45.1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节省资金,年初项目预算993.1万元支出267.4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68万元,占86.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85万元,减少48.8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节省资金,年初项目预算993.1万元支出267.4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09万元,占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加0.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9万元,占2.96%,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4)住房保障支出24.24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费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4万元,增加16.03%。主要原因是全年应急处突活动较上年有较大增加,用于应急处突等的项目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1万元,下降23.5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我办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5.68万元,占86.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1.85万元,减少48.8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节省资金,年初项目预算993.1万元支出267.4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09万元,占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万元,增加0.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9万元,占2.96%,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4)住房保障支出24.24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调整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1万元,下降23.5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4万元,下降84.1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强化账务处理,严格账务处理,不是公务接待餐费的不能入接待科目,保证做账的准确性。

(二)“三”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一致,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办两年均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一致,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督查、应急处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内控制度,倡导厉行节约公车运行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为全年应急处突活动较上年有较大增加,应急处突用车较上年频繁。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我办指导检查工作、兄弟区县到我办交流学习以及区领导公开接访中发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元,下降97.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格财务处理,不是公务接待的费用不能入接待科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6万元,下降98.7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格财务处理,不是公务接待的费用不能入接待科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4万元,下降22.35%,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支出在维稳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名称为:全国、市、区“两会”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涉及资金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9年全区信访维稳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做好全国、全市、全区“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为具体工作提供后勤组织保障,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动态排查化解涉稳问题,强化应急处突,全力维护“两会”期间全区层面信访稳定工作。经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各单位有力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全国、全市、全区“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维护了全区大局稳定。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67.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总体平稳;二是在全国“两会”期间圆满完成“七个坚决防止”和“三个零”目标。自评表具体如下: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全国、市、区“两会”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梁辉15608327034

主管部门

区信访办

实施单位

区信访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0

总量

67.5

68%

其中:市级资金

0

其中:市级资金

0


区级资金

100

区级资金

67.5

68%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做好全国、全市、全区“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为具体工作提供后勤组织保障,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动态排查化解涉稳问题,强化应急处突,全力维护“两会”期间全区层面信访稳定工作。

经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各单位有力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全国、全市、全区“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维护了全区大局稳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区领导公开接访群众批次

20批次

31批次

155%


信访疑难问题协调会

20次

24次

120%


维稳处突

8次

9次

113%


矛盾纠纷化解

100件

122件

122%


前方工作组

10人*15天

12人*21天

168.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83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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