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9〕2号)、《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9〕30 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现有成果,用好用活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9〕2号)
2、《重庆市财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9号)
3、《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19〕30 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文件由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区财政局局参与修订。已征求北碚区相关部门、街镇和园城意见,综合分析后,采纳情况已纳入《重庆市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总则。主要说明立法目的、立法依据、立法原则。
(二)支持方向。明确了支持“文化产业内容原创、数字创意、用品装备、主体培育、开放共享”五个方面。
(三)资金分配与管理。明确了分配原则、使用管理要求、申报限制条件。
(四)申报程序。明确了组织申报、初审、会审、公示、拨付等程序。
(五)监督管理。明确了跟踪反馈、绩效评价、追究问责等内容。
(六)附则。主要说明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
《管理办法》内容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相关的规定,并与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淇荀;职务: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3-6322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