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碚区)文综罚字〔2024〕F-000004号
日期:2024-07-05

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碚区)文综罚字〔2024〕F-000004号

当事人:重庆才斗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接举报线索,上影国际影城蔡家店存在播放盗版电影的行为。2024年5月30日,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重庆才斗影视科技有限公司(上影国际影城系其对外经营使用名称)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重庆市北碚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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