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处级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住房以及医疗、社保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激励、纪念活动等工作,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双拥优抚科、安置创业科),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1个参公事业单位,北碚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碚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234.75万元,支出总计4,234.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7万元、 增长14.9%,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23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36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4.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3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23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71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76.43万元,占6.5%;项目支出3,957.98万元,占9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34.7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0.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12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压减陵园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1.55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优抚抚恤资金调整至各街镇,便于资金发放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77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压减陵园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中的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必要支出需求。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1.55万 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优抚抚恤资金调整至各街镇,便于资金发放工作。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56.9万元,占9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4.59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优抚抚恤资金调整至各街镇,便于资金发放工作。
(2)卫生健康支出99.63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8.34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市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住房补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32万 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是年末实有人数增加,基本经费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1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5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安置和在职在岗、下岗、特困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贴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本年支出75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5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安置和在职在岗、下岗、特困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贴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92万元,主要是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1个预算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万 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交流学习,检查验收、调研用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相关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万元,下降87.6%,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6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1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55.21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2020年厉行节约,相关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54.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退役士兵完成接收安置人数;二是完成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次数;三是发放元旦、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区部队;四是服务管理127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五是服务管理550名企业军转干部;六是优抚对象人数达到3390人;七是退役士兵妥善安置率达到100%;八是全年双拥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九是成功创建重庆市双拥模范城;十是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十一是优抚对象经费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十二是退役士兵2020年底前完成安置;十三是按时发放军队转业干部各项补贴;十四是各个项目规定时间发放优抚对象补贴;十五是退役士兵满意度达到90%以上;十六是驻区部队满意度达到80%以上;十七是军转干部满意度达到100%。十八是双拥宣传覆盖率达以70%以上;十九是优抚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内部控制制度需不断完善和健全;二是绩效指标制定太宽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着力点,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制度;二是项目绩效指标要紧紧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2020年度双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名称 |
双拥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国平6322865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
执行率(B/A , %) | ||||||||||||||
年度总金额 |
43 |
43 |
100% | ||||||||||||||
其中:上级资金 |
0 |
0 |
0 | ||||||||||||||
区级资金 |
43 |
43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绩效目标:2020年全区双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北碚区经济发展实际,坚持贴近基层、注重实效,全面提高北碚区双拥工作水平,进一步密切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互利共赢,致力强军梦、写好北碚篇。 |
2020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0年以来,我区双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双拥办的大力指导下,以创新一轮“重庆市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以军民融合发展为导向,切实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不断推动“双拥”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各街镇和区级部门均建立了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和双拥工作服务组织,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全区双拥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双拥共建服务人数 |
人 |
≥ |
27000 |
20 |
27000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
任务完成规范率 |
% |
= |
100 |
20 |
10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任务按时完成率 |
% |
= |
100 |
20 |
100 |
10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障开展双拥工作、慰问部队,促进军地共同发展,助力军队备战打仗 |
无 |
无 |
有效保障 |
20 |
有效保障 |
100% |
20 |
||||||||
保证双拥工作、慰问部队工作健康运行 |
无 |
无 |
有效保证 |
10 |
有效保证 |
10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开展双拥共建满意度 |
% |
≥ |
90 |
10 |
98 |
100% |
1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
(2)2020年度烈属优待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名称 |
烈属优待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北碚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国平6322865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
执行率(B/A , %) | ||||||||||||||
年度总金额 |
17.7 |
17.7 |
100% | ||||||||||||||
其中:上级资金 |
0 |
0 |
0 | ||||||||||||||
区级资金 |
17.7 |
17.7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绩效目标:保障政府对烈属优抚金政策的全面落实,优抚金及时足额发放,促进全社会关怀、尊重烈属优待对象,确保军政军民关系和谐,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带动了社会力量,为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2020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我局依法依规,确保烈属优待政策落实,优待金足额发放到位,督促相关优待政策切实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荣誉感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烈属优待金发放人数 |
人 |
= |
108 |
20 |
108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
烈属优待金发放达标率 |
% |
= |
100 |
20 |
10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烈属优待金发放及时率 |
% |
= |
100 |
20 |
100 |
10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保障烈属基本生活 |
无 |
无 |
有效保障 |
20 |
有效保障 |
1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烈属满意度 |
% |
≥ |
99 |
20 |
99 |
100% |
2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22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