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1-05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三定方案规定,本机关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管理和指导各部门、街镇及园区开展全区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部门、园区、街镇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进行统计分析、预警和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管理统计执法队伍,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机构职能;2.工作动态;3.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计划规划;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7.有关公共服务事项;8.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1)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网站(网址:https://www.beibei.gov.cn/bm/qtjj/)。本机关主要通过该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线下渠道。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6楼)、重庆市北碚区图书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公园村26号)和各街镇及社区政务公开专区查阅政府信息。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情况可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栏目(https://www.beibei.gov.cn/zwgk_239/zwgkzq/)查阅。

3.其他渠道。

本机关在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收件人: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邮政编码:400711

2.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113室。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办公室是北碚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3—68862192(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3号;联系电话:023—68297779)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