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根据《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北碚区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北碚委办〔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本机关负责商贸流通、外经外贸及物流管理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商贸流通;2.外经外贸;3.物流管理;4.其他相关工作。
(二)公开渠道。
1.线上渠道。
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beibei.gov.cn/bm/qsww
2.线下渠道。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北碚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重庆市北碚区档案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6楼)、重庆市北碚区图书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公园村26号)和各街镇及社区政务公开专区查阅政府信息。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情况可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栏目(https://www.beibei.gov.cn/zwgk_239/)查阅。
3.其他渠道。
本机关在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北碚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北碚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eibei.gov.cn)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北碚区歇马街道文长路2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邮政寄送,收件人:重庆市北碚区商务委党政办401;收件地址:北碚区歇马街道文长路2号;邮政编码:400711。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电子邮箱:bbswdzb@163.com;
4.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23-68863547。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北碚区商务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文长路2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方式:023-68862266。
四、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复议机构: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号附13号;联系电话:023—68297779)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