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日期:2018-07-09

为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和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三个率先一个努力”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化环保行政审批自身改革,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全周期服务、全过程监督”的服务格局,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手段,分类别提供“一次不跑”、“ 只跑一次”等服务模式,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增强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促进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目标,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在 2018年12月30日前,除需要中介服务和评估的行政审批事项外,“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 100%,服务水平达到全区领先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

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试生产审批、临时排污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取消“环评申报、三同时设计备案”等非行政审批事项,将原来的“六步审批”简化为“三步审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二。同时将建设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流程进行简化,对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建设项目,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后直接报我局审批。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环保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将区属重点民营企业涉及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项目库,实行特事特办、快捷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和时限。

2、建立北碚区中介机构服务情况通报制度。细化对中介单位的考核标准,定期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通报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督促中介机构高效地开展中介服务。

3、建立审批后续服务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后的事中管理,积极主动提供业务咨询、现场指导等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4、建立排污许可证到期提醒制度。针对民营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不及时、超期排放行为较突出等情况,采取提前3个月书面提醒的方式,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排污监测、购买排污权、更换排污许可证,避免企业因客观原因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

5、建立行政审批承诺制。企业满足适用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情形,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由我局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6、建立服务型环境执法“三书”制度。以服务型环境执法的方式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管理效果。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能力。

1、编制企业环保手册。将民营企业建设、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指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基本要求、环保执法现场检查要点等内容汇编成册,发放给广大民营企业,让企业清楚违法成本、明白守法要求。

2、开展环保专业知识轮训。针对民营企业法人和环保负责人分别组织开展环保培训班,全面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能力。

四、工作保障

(一)实行“一把手”负责。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管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强化督察督办。驻局纪检组负责定期对工作方案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全局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推诿扯皮、欠拖不决的予以立即查处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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