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28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融合,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制理论培训和法制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100%。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形成了党组会和局办公会会议纪要并全部立卷归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台账全年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承办科室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2年向律师顾问咨询行政复议诉讼、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咨询等事项共计100余件次。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格式调整、合法性审查。2022年,我局按程序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修订2件,废止1件,现保留10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WORD版、PDF版和网页版发布格式进行调整,确保文件文本、文件数量3版本全面一致。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在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四)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持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了环境保护和原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以及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职责。编制并印发了《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监管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和防范执法扰民扰企,真正实现“一张清单管执法,清单之外无执法”。与辖区17个镇街分别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在往年委托执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沉”的原则,依据《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镇街执法边界和权限,梳理出16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给镇街实施。区、镇街两级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北碚生态环境管理更加精细、更加规范。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2年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形式开展非现场检查次数共计480余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服务企业130余家次,实施行政处罚决定77件,处罚金额273.46万元,查封1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9件,办理行政诉讼1件,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对内教育、对外宣传”的思路,制定了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推动普法守法工作深入开展。邀请专业人士授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累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大讲堂培训14期,《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次。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代表参加上级举办的法制及大讲堂等培训600余人次。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全市执法大练兵理论知识竞赛,通过线下学习、线上答题的方式,促进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在执法和窗口服务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教育。在“北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网站、LED显示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七)依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中明确的10个渠道认真筛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案件线索,筛查情况和案件线索清单。组织开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工作培训会。联合区检察院、区水利局组织开展重庆市北碚区熊石竹禁渔区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重庆市北碚区王虹程禁渔区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重庆市北碚区陈金木禁渔区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重庆市北碚区王天满王建坤在柳荫麻柳河村非法电捕鱼案、重庆军贸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案等5件生态损害案件赔偿磋商工作。

(八)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过名单发布、信息采集、评价审核、初评公示、申诉复核等流程,47家单位按照评价办法确定评价等级。其中环境良好企业38家,环境警示企业2家,环境不良企业7家。同时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黄色预警机制,拟纳入环境信用“黑名单”的7家企业进行提前介入,帮助指导企业积极履行整改义务,竭力守好“黄色底线”。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办公会等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学习4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多次带队奔赴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部署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2022年派出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参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培训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参加了2022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示范培训班。开展街镇环境应急工作人员、企业环境安全负责人应急救援理论及技能培训200余家次。

(二)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落地见效。2022年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12项行政许可中11项列为即办,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行政许可即办事项占比91.671%,为稳住北碚区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减免延停解”五举措服务市场主体。“举一反三”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定期排查、研判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信访稳定风险隐患,防止矛盾上行。2022年,开展综合研判20次,研判问题100余件次;累计受理办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2203件,按时办结率100%,生态环境领域总体平稳可控。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局的首要政治任务。2023年,要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检查,服务企业发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法制审核人员培育培养力度。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

(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讲好依法治污故事,宣扬先进典型,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真正让环保知识进企业、进社区,推动全民参与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