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根据授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承担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是区属行政单位,主要从事北碚辖区内的环境污染综合管理。我单位于2019年1月14日挂牌,由“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更名为“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单位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督查科、综合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及自然生态管理科、建设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下属5个事业单位,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区环境科研监测所)、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我局截止2019年底编制数为8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32人(参公),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9人,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5人,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3人,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5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在职职工7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执行人员32人,事业人员38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重庆市北碚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环保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444.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数3,375.85万元,上年结转2,068.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3.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15.52 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07.96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5,44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41.8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2.51万元,住房保障70.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52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7.96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4.7万元,比2019年增加32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85万元,比2019年增加115.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物价上涨导致商品及服务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18.85万元,比2019年增加20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给辖区内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本年度加大投入水污染防治、蓝天行动、监测能力建设以及生态保护等项目。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9.77万元,比2019年减少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9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7万元,比2019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共包括了北碚生态环境局机关及下属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等5个事业单位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0.8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造成运行费增加,物价上涨造成食堂费用增加等原因。费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50万元,其中区级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4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为我单位环保执法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 台(套)。2020年我单位无车辆购置预算,大型设备购置预算为预计购置环境监测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预算金额为9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先莉         联系方式:电话023-6821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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