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北碚环执改〔2023〕033号
日期:2023-11-10


被责令改正单位(个人):重庆市彩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欢                                

居民身份证号码:    513701********01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32049613XG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99号39幢2楼                          

我队于 2023 4 14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汽车零部件喷漆生产线已投入生产和使用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摄像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 限期三个月内,对汽车零部件喷漆生产线及其它生产设施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我队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三个月内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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