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北碚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北碚区嘉禾水务有限公司、北碚区水土水厂、重庆蔡同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碚江水务有限公司澄江水厂、北碚区水库管理中心:
为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按照新修订的《重庆市水资源条例》相关规定,北碚区水利局会同北碚区环境保护局,对北碚区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查清理,并报请区政府同意,现对《重庆市饮用水源地名录》(渝水〔2017〕18号 )以外的北碚区16个饮用水源地名录印发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确保饮用水源地达到水量和水质要求。
附件:北碚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