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3-08-10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公告。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编号

取水地点

注销原因

1

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狮子峰供水工程)

C500109S2021-0108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山狮子峰

取水户主动注销

2

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接官亭供水工程)

C500109S2021-0091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镇缙云山接官亭

取水户主动注销

3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明通村饮水安全工程

C500109S2021-0130

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明通村龙翔6

取水户主动注销

4

重庆中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C500109G2021-0018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村

过期失效

5

重庆中电模具有限公司

C500109G2021-0145

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85

取水户主动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如有取水行为,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8865366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238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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