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公告。
序号 |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取水地点 |
注销原因 |
1 |
重庆市飞马实业有限公司跳石电站 |
取水渝碚字〔2000〕第90号 |
北碚区复兴街道跳石桥后河右岸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2 |
重庆环能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取水渝碚字〔2007〕第80号 |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人民村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3 |
重庆瑞科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
取水渝碚字〔2007〕第81号 |
北碚区北温泉街道人民村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4 |
重庆华伟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取水渝碚字〔2000〕第74号 |
歇马街道华伟社区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5 |
重庆市玉王水务有限公司 |
取水渝碚字〔2002〕第36号 |
北碚区天府镇新华村白云寺聂家凼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6 |
重庆市缙云山园艺发展有限公司 |
取水渝碚字〔2011〕第48号 |
嘉陵江澄江镇缙云村20号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如有取水行为,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8865366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