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公告。
序号 |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取水地点 |
注销原因 |
1 |
北碚区蔡家岗镇兴宏大酒楼 |
取水(渝碚)字〔2009〕第60号 |
蔡家岗街道嘉运二路1栋9号 |
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 |
2 |
重庆海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取水(渝碚)字〔2012〕第150号 |
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城南状元府第内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3 |
重庆澄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取水(渝碚)字〔1999〕第52号 |
壁北河澄江镇 运河口 |
取水户主动注销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如有取水行为,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23-68865366
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