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4-09-04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4月21日市人民政府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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