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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河长制工作、河道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三峡移民、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
分管的科(站):水资源站、河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移民工作事务中心,联系区水利学会。
李波,男,汉族,1982年3月生,大学、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共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党组成员、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