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北碚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北碚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7月28日,北碚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级预算编制及执行、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财政资金管理等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1亿元,支出83.6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1.4亿元,支出63.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84亿元,支出3.2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财力支撑,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一是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585.31万元;二是非税收入3130万元延迟缴库;三是专项债券资金5.18亿元未及时使用。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预算单位未将非税收入编入年初预算;二是代编预算应细化未细化到预算单位;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四是2个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不合理;五是预备费使用不规范。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藏粮于技藏粮于地项目推进缓慢、绩效目标未实现;二是个别义务教育薄改项目进度滞后;三是存量资金9739.15万元未有效统筹使用;四是专项资金超进度拨付;五是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81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实施大数据审计分析全覆盖,对6个预算单位开展了重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在财政预决算、财政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内控管理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4个单位未完整编制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年初预算;二是3个单位绩效目标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绩效指标值设置缺乏合理性,未对绩效目标进行量化等;三是7个单位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四是6个单位专项资金执行率低、挤占专项资金、进度滞后等,涉及金额870.45万元。
(二)财政管理方面。一是6个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涉及金额1167.59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执行公务车定点维修和租赁制度、未定点购买机票等;三是2个单位年底以拨作支、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等,涉及金额632.85万元;四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原始凭证不规范、决算数据编制不准确、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等。
(三)国有投资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提前或多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57.31万元;二是2个单位工程结算不实,涉及金额106万元。此外还存在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限额以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8个单位。
(四)内控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重要领域及重大经济事项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要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等问题,涉及13个单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4项政策、农业园区规划及建设等2个重大项目开展审计。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是长江流域禁渔退捕政策执行方面。主要表现为涉渔刑事案件联合执法制度不完善;巡护服务工作落实不到位;退捕渔民断保或按较低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多支付退捕渔船拆解费等问题。
二是外贸稳增长政策执行方面。主要表现为稳外贸相关政策宣传面窄、渠道单一;向违法失信企业发放外贸补助资金;企业多头申报补助;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未实现预期目标等问题。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执行方面。主要表现为未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机制;农业保险覆盖面不宽、品种单一;用地审核把关不严,损失浪费财政资金;个别项目重复享受财政补贴等问题。
四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方面。主要表现为部分基层供销社建设质量未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部分基层供销社融资管控不到位,借款逾期未偿还;部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未按期完成等问题。
(二)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一是农业园区规划及建设项目。主要表现为农业园区规划、管理、建设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相关管理办法不完善;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主要表现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付进度未达投资目标;个别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等问题。
四、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积极参与审计署、市审计局组织的税收征管、交通系统建设管理等专项资金审计,同时积极落实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机制,推进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融合与衔接,在人力、资源、成果上共享共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必审制度,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民生事项纳入各类审计项目。结果表明,全区加强了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防范了规模返贫风险。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个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存在效益较差、未与脱贫群众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经营风险、项目建成后存在闲置情况。此外还存在农村厕所建设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加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碧水行动方面。主要表现为河长巡河次数不达标、巡河整治任务未及时完成;个别河道管护不力,部分河段存在水污染情况;个别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风险隐患等问题。
二是蓝天行动方面。未按要求开展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环境执法监测;对部分排放尾气不达标车辆未进行复测;个别砂石(碎石)堆场未遮盖;未定期督促企业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等问题。
三是田园行动方面。主要表现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现场监管不到位;新建畜禽养殖场未同步建设化粪池;对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交通系统建设管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根据市审计局统筹安排,区审计局实施了全区交通系统建设管理专项资金审计。2018-2020年,北碚区共筹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21.21亿元,主要用于35个普通干线项目、433个“四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结果表明,北碚区较好地完成了三年交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为发展乡村振兴、健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通组公路与建设规范存在一定的差异;二是个别“四好农村公路”未按规定开展交工质量鉴定工作;三是部分工程建设程序存在倒置情况;四是对公路建设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监管不到位;五是未健全“四好农村公路”养护制度;六是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等问题。
此外,在实施的各类审计项目中,还重点关注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特殊群体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互助养老点运行情况等。审计发现部分科研成果、人才交流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特殊群体未享受到生活补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缓慢等问题。审计有力助推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共完成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11个,送审金额6.67亿元,审减金额1454.41万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因工程量计算有误、单价计取不合理、计量无依据等原因,累计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91.56万元,其中4个项目结算审减率超5%;2个项目因费用分摊不合理、计算有误等原因,累计多计待摊投资62.85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相关审批手续缺失,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工期控制不到位,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现场建设管理不规范,单价调整、变更缺乏合理性;档案资料审查不严谨,资料前后相互矛盾,竣工图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不符等问题。
六、审计成果及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控管理。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454个,违规金额1.19亿元,上缴财政资金1.13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8万元。全年移送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处理事项5件,提出审计建议129条。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减收压力,精心培植支柱税源,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用好用活财政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硬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教育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风险管控,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绩效管理运用。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充分发挥预算编制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推进民生支出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做实做优绩效评价工作,推进重要领域、重要项目的财政支出标准核定工作,强化专项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监督管理。
(三)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强化过程控制,落实管理人员职责。严格工程变更审批,加强必要性审查。加强对结(决)算办理和合同履行的审核与监管,确保国有投资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