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9日,北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北碚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区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加大督查整改工作力度,整改效果明显。2021年12月23日,北碚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北碚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关于上级转移支付82,257.89万元分配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所有资金均分配至相关单位及项目。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二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三是印发《北碚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北碚财﹝2021﹞338号),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整体绩效和重点专项项目实施重点跟踪监控,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关于预备费1,662.96万元使用不合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预备费管理,一是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北碚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北碚府办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预备费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大资源、资金、资产统筹力度,多举措盘活存量沉淀资金,集中财力用于全区急需领域。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控年中新增预算,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关于绩效目标批复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出台《北碚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北碚财〔2021〕338号),明确绩效目标批复的相关要求。从2022年起在预算批复中完整批复绩效目标,并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关于主管部门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升规培育奖励10万元问题,奖励资金已退回区财政,区政府已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升规”奖励审核。关于专项资金7,435.34万元闲置问题,一是已督促澄江镇将结余资金139.34万元交回区财政统筹。二是市财政下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7,296万元已具备支付条件,目前,已印发《北碚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试行)》(北碚府办发〔2021〕76号),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使用。关于森林资源管护等专项资金1,647.74万元使用不及时问题,一是督促区林业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截至目前,相关项目已支付614万元。二是按照《北碚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要求,整合资金256万元,用于其他林业项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每月通报项目进度,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约谈。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到位,主要为45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撤销,152个银行账户未完善备案手续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账户管理,一是已按要求撤销45个银行账户;二是94个单位的152个账户已向区财政完善备案手续。
(四)收入组织方面
关于部门滞留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83.03万元、部门结余资金912.2万元未及时上交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按流程全部上交区财政。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下级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关于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涉及金额2,111.59万元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和严格审核预算,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关于未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6,630.18万元,涉及的9个单位加强了预算控制和财务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和核算预算资金;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关于突击花钱115万元问题,涉及的1个单位已退回区财政100万元,15万元已专项支出。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关于非税收入和结余资金305.4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涉及的5个单位上交资金161.53万元,其余的结余资金均已指定用途和方向;关于未严格按标准发放劳务费、课时费242.34万元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出台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车定点维修和租赁制度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定点维修制度和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制度;关于大额使用现金、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支付审核程序不规范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的9个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加强现金管理并及时清理往来款;关于账表不符、会计账簿登记不完整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涉及的10个单位加强了会计核算和报表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程序不合规、账实不符、未及时入账等问题,涉及的8个单位均按要求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强化会计核算,资产及时入账,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政府采购方面
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中介服务机构不具备政府采购服务资质等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加强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了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五)国有投资管理方面
关于多结算工程款、未按约定收取履约竞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不实、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时间等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国有投资管理,及时出台工程内控相关制度,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收回多付工程款,并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内控管理及其他方面
关于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要岗位使用非在编人员等问题,涉及的13个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重要岗位由在编人员担任,对抽调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清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退还已完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已退还11个单位全部资金及利息。关于违规收取受担保企业互助金,变相增加企业负担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部退还,并不再收取或变相收取。关于个别已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违规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回贷款贴息0.84万元并上缴区财政,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关于免租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对承租户补减免租金7.34万元。关于个别民生项目建设效果较差,未达到预期目标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项目运营管护管理,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效益发挥。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关于个别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村集体经济项目效益不佳,个别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提前支付项目款等问题,相关单位在脱贫攻坚任务推进中加强了扶贫政策宣传,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集体经济效益,所有问题均已进行了整改。
(二)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债务管控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乡村振兴方面,主要存在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农村“三变”改革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涉及的街镇积极加强绩效管理,增添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能力。关于个别街镇河长制贯彻落实有差距、部分农村改厕效果欠佳、示范村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不规范等污染防治方面问题,涉及的街镇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了河道巡查整改,农村改厕后期的规范化管理和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教育。关于债务管控方面,主要存在债券资金37,176.11万元使用不及时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债券资金台账管理,建立月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预计2021年12月债券资金使用完毕。
(三)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
关于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数据不够真实准确等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直达资金管理,对相关支出及时添加标识,确保监管系统数据准确、及时。关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执行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了合同管理,规范了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关于未及时足额支付汽车摩托车制造业促销稳产补助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惠企利民。关于提前拨付西山环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资金3,020万元问题,相关单位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并加强资金管理。
五、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国有投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涉及的2家国有企业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督促加快工程进度,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家底,按规定进行资产登记及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并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外投资管理。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和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审定的工程项目结算金额进行了会计核算,对有关工程项目资金进行了调整处理,强化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加以规范强化。
七、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存在涉及金额大、权证办理程序多等情况,整改需要较长时间;二是政府采购、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预算资金使用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复杂性,整改难度较大,需在以后逐步规范和完善。下一步,区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从预算编制、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绩效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切实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自觉将审计整改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督办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要注重审计查出问题成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屡审屡犯问题,要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背景,进一步完善有关重点和风险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推动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