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北碚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北碚府办发〔2024〕47号),在全区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行政执法监督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企业家、个体工商户等各行业人士中选聘。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支持政府法治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员职责;
(五)在本区工作或生活,年满二十五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周岁;
(六)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
(七)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调查研究;
(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参加区司法局及行政执法机构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区政府、区司法局及行政执法机构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3年,到期后可以续聘。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区司法局可以对执法监督员进行动态调整。
五、选聘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止。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自主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填写《北碚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北碚区司法局联系人:刘馨,联系电话:68860839,联系邮箱:bbqsfjzf@sina.com)。
(二)审核批准
北碚区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择优拟聘。
(三)公示聘用
拟聘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在北碚区人民政府官网、“法治北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北碚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
附件:北碚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