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2023年第3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日期:2023-10-09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316号)。

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五十条规定,《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

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第3季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10件,批准103件,结案192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307.84万元,为农民工讨薪190.27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89件次。

监督电话:023-68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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