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学习宣传。区司法局利用党组、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法律法规等。大力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牵头印发《北碚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等文件。依法解决突出问题。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多层次、高密度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拟定涉及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民生项目9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依规治党、依法行政,定期召开党组会,审议重大法治文件,研究重要法治事项。
3.加快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区“一规划两纲要”工作部署会,细化任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4.全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牵头成功创建重庆市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清理,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制定《重庆市北碚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北碚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将51项告知承诺制拓展事项和8项免交证明事项作为我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无证明事项第一批目录清单予以发布。
(三)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修定《北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全流程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全面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清理等,共计清理文件600余件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强化备案监督,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含部分2020年底制定的文件),备案审查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
2.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完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并印发《北碚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2021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并对外公布《重庆市北碚区行政权责清单(2020年版)》。
3.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区出台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提供法律论证和意见参考3990件(次)。
(四)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统筹运行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部门出台配套措施,规范执法程序和流程,认真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全区各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市级对口部门完善并严格执行本系统自由裁量基准。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重庆市北碚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常态化的案卷审查工作,审查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行政处罚案卷100余卷。全面启用北碚区行政执法协调平台,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
(五)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1.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组织47名新提任领导干部通过视频观摩等方式参加旁听庭审,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意识。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任职条件、服务范围、激励考核标准,结合专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
2.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情形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全年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32件次,出庭应诉率为100%;区政府部门及镇街负责人出庭应诉107件次,出庭应诉率为78.5%。北碚区域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3%,居全市前列。
(六)开展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起草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实施一季度一普法主题宣传,全区先后开展全民反诈骗、营商环境、基层依法治理等主题法治宣传。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持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圆满完成春秋两季46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对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启动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做好青少年普法宣传,联合西南大学法学院在北碚缙云法治文化公园开展“顶针计划”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兼职法治副校长参加视频培训。做好全区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全区各普法责任部门结合重要时机节点开展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累计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万余份。报送平安中国“三微”作品7份,上报法治宣传典型案例13篇。
(七)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聚焦深化“枫桥经验”北碚实践,建立北碚区诉讼调解对接中心,做实访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落实。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印发《北碚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细化改革措施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复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听证和调解作用,提高行政争议解决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召开听证会4次,成功调解行政争议4件,案件听证率、调解结案率达18%。积极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强化典型复议应诉案件说理培训,选取工伤认定、政务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常见复议案件,与区政府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开展业务交流,指导相关部门依法行政。
3.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以“6+X”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建设模式为基础,进一步优化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便捷性可及性,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完成全区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提标升级建设工作。三大平台累计解答来访、来电、网上法律咨询 564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4044件、办结3836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不够,日常法治宣传资料收集不及时不全面,普法方式创新力度不够。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对标对表中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督查考核。对标对表制定北碚区“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加强青少年、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监督,使宪法精神在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环节都得到充分体现。
(三)厉行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公职律师制度,整合优化服务范围,调整激励考核标准。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制度和专业知识年度抽考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加大现场调查力度,完善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应诉能力,健全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抓好普法和队伍建设,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着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每一项信息公开都变成一次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对青少年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