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承担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北碚区司法局内设机构9个。即: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政治处、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参公事业单位、北碚区法律事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602.66万元,支出总计1,602.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5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0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5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2.6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60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5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其中:基本支出 887.80万元,占55.4%;项目支出714.86万元,占4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年底财政收回剩余资金,账户为零余额账户。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2.6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6.57 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5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94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5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基本支出调减。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94万 元,增长8.7%。主要原因:一是社保缴费基数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年底财政收回剩余资金,账户为零余额账户。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383.52万元,占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31万 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年底调整预算,追加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59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9万 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0.9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万 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1.61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 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44万 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机构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开支。公用经费20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04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公务用车补贴、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性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2万元,下降7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61万 元,下降89.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无公车购置费;二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开支;三是新车运维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养费、过路费、过桥费、汽油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0万元,下降7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7万元,下降45.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短,运行维护费少。

公务接待费0.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县同行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73.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万元,下降62.4%,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过紧日子,严格控制接待人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公务用车补贴、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性支出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04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和人员减少;二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整体绩效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714.8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资金预安排目标,总体资金使用较为规范良好,能做到专款专用,能有序落实项目,达到了预期效益,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

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

吴光友6829777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B/A  ,  %)

年度总金额

100

10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区级资金

100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预计为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街镇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2000件,提高依法治区水平;第三季度开展法律实务培训、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2020年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0余次,审查招商引资合同、民商事合同、征地补偿安置协议1200余次,审查涉及农业农村、住房城乡、社会保障等领域规范性文件25件,有效减少了法律风险和纠纷;下半年为服务单位开展法律实务培训7次,提高服务单位法治水平;9月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5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法律服务

2000

50

3000

150

50

服务单位涉法事务增加,专项事务增加

审查涉法文件、合同

1000

30

1200

120%

3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单位满意率

%

100

50

100

100

50











合计

100

100

北碚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司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

王平6821820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A

全年执行数                                       (B )

执行率B/A  ,  %)

年度总金额

75.55

75.5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58.8

58.8

100%

区级资金

16.75

16.7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指导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审核并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深入推进警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镇街”,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

通过实地走访、以会代训、QQ群等多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培训指导,1222日,组织司法所负责人和调解员骨干参加参加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民转刑”“民转群”案件培训会,聆听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钱永培,改革先锋、全国首席人民调解专家马善祥,重庆人民调解系统开发方有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授课。深入推进“警调对接”“诉调对接”和“访调对接”工作,11个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设置派驻调解室,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以区物业纠纷调委会为诉调对接平台设立北碚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与区信访办对接完善我区“访调对接”工作方案,参与化解两起医疗纠纷。2020112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384件,调解成功2348件,成功率98%,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194.13万元,当事人对调解满意度达90%以上,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镇街”,有效维护辖区稳定。20207月,我区基层人民调解员黄若琴同志被重庆市司法局、四川省司法厅聘为川渝地区调解专家;202012月曾全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目标偏离较多的原因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民调解培训率

百分比

=

100

30

100

100%

30




















质量指标

调解成功率

百分比

90

30

98

109%

3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调解协议兑现率

百分比

90

20

100

110%

20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调解回访满意率

百分比

90

20

90

100%

20











合计

100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2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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