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文件规定,2025年1月经我局审核,拟对以下1人支付病残津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法定退休年龄 |
参加工作时间 |
申请时间 |
病残津贴开始支付时间 |
1 |
王芳 |
1972年11月 |
2028年8月 |
2011年6月 |
2025年1月 |
2025年2月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申请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我中心退休审核科反馈意见,联系电话:68342875。
北碚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