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财 政 局
关于调整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标准的通知
北碚农业农村委〔2021〕67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适应品牌发展工作需要,促进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经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对《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碚区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北碚农委发〔2017〕110号)文件中的品牌创建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绿色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奖补标准
1、对成功申报和续报绿色食品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N+1(N为产品个数)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每个企业比原补贴标准增加1万元);
2、对通过农业系统成功申报和续报有机食品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2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未变);
3、对成功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单位,根据产品数量按照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未变)。
二、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奖补标准
1、对成功申报和续报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原标准0.5万元/个);
2、对获得重庆市区域公用品牌“巴味渝珍”授权的企业,根据产品数量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新增)。
三、区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奖补标准
对获得北碚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的企业,按照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新增)。
对于同一企业同时满足多项奖补条件的情况,同一大类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补,不重复计算。不同大类可累计进行补助。本奖补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