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碚区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4-07-15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北碚区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40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97号)要求,现开展我区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加强国家级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主要任务是保证蚕、柑橘种质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

二、申报对象

国家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国家蚕遗传资源基因库和国家柑橘种质资源圃。

三、建设期限

原则上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项目任务(详见附件1)。

四、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财政资金总额18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柑橘、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种植饲养、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租地等与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相关的支出。

五、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项目批复启动后可拨付70%的财政补助资金,待项目任务完成后拨付项目剩余财政资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注重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已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在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三)请将签字盖章的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于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18:00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经作站(缙云大道6号402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79841806@qq.com。联系人:刘艳梅,刘梦秋68867682。

(四)相关申报资料实行简单装订,不建议胶印等过度封装。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种业发展项目任务表

2.北碚区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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