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
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保护和利用好我区农业种质资源,进一步提升制种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要求,我区现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条件,提升种质资源保护能力。
发展能力提升。开展种薯(苗)质量检验机构运转维护和完善基础条件。
二、申报对象
(一)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辖区内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参见市农业农村委公告2020年第10号)。
(二)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种薯(苗)质量检验机构(北碚)。
三、建设期限
原则上2023年12月底之前。
四、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一)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财政资金总额1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2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开展柑橘、油菜、薯类、枇杷魔芋甘蓝、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相关的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种植、设施设备完善等支出。
(二)发展能力提升项目。财政资金总额4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4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种薯(苗)质量检验机构发展能力提升相关的基础设施设备完善、检验测试等支出。
五、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项目启动后可拨付70%的补助资金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后拨付项目剩余财政资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注重实施方案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已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在单位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本专项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及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请将签字盖章的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8:00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经作站(缙云大道6号402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979841806@qq.com。联系人:刘艳梅,刘梦秋68867682。
(四)相关申报资料实行简单装订,不建议胶印等过度封装。
附件:1. 2023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绩效目标
2.2023年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3.北碚区2023年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重庆市北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